有权访问私有变量和私有函数的公有方法称之为特权方法,对象上创建特权方法的方式有两种。
第一种:直接在构造函数中定义特权方法,基本模式如下
function MyObject(){ var privateVariable = 10; function privateFunction(){ alert(1); } this.publicMethod = function(){ privateVariable++; return privateFunction(); }//特权方法}var aa = new MyObject();aa.publicMethod();
this.publicMethod 方法作为MyObject函数的闭包因而有权访问在构造函数中定义的变量和方法,aa实例中,除了用publicMethod()这个特权方法来访问外,没有任何其他办法直接访问privateVariable和privateFunction()。在这个实例中
publicMethod()即为 构造函数MyObject的特权方法之一。 构造函数中定义特权方法有一个缺点,就是必须使用构造函数模式来达到这个目的,而构造函数模式的缺点是每个实例都会创建同样的一组新方法。 静态私有变量 通过在私有作用域中定义私有变量或函数同样可以创建特权方法,基本模式如下
(function(){ var praviteVariable = 10; function praviteFunction(){ return false; } MyObject = function(){ } MyObject.prototype.publicMethod = function(){ privateVariable++; return privateFunction(); }})();
这个模式中创建了一个私有作用域,里面封装了一个构造函数。公有方法使用了原型定义,这个模式在定义构造函数式没有使用函数声明,也没有在声明MyObject时使用var,那么由于未经初始化的变量总是会创建一个全局变量的缘故,MyObject就此成为了一个全局变量,能够在私有作用域之外被访问到。
这种模式与构造函数中定义特权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,这种方法下私有变量和函数是由实例共享的,由于这个特权方法实在原型上定义的,因此所有的实例都使用同一个函数,但是因为这个特权方法是作为一个闭包,因此这个闭包总是包含着作用域的引用,导致的后果就是每个创建的实例所使用引用的变量都是一样的,即不管哪个实例改变了变量的值,其他实例中这个变量的值也会被改变,因为这个特权方法总是保存着对包含作用域的作用。